會議記錄

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登錄時間:2021-04-26

社團法人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在台校友會

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紀錄

一、日  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時整

二、地  點:康城工程顧問公司 會議室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184號8F)

三、主  席:張寶全 理事長          紀錄:林怡岑

四、出席理監事:

(一)出席理事

           周仲島副理事長、胡為善副理事長、李夢輝常務理事、

           李梅芬常務理事、李東明理事、黃柏農理事、葉耀輝理事、

           林顯群理事、秦詩漣理事、林成原理事、郭魯萍理事。

(二)出席監事

          李公哲常務監事、李祖添監事、李建德監事。

五、列席人員:劉耀東創會理事長、王繼國前理事長、郭欣怡主任委員、

             秘書處蕭靜慧協理、林怡岑秘書長、張美慧小姐。

 

六、主席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

 1.確認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會之會議紀錄(如附件一)。

 2.本會已於110年元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於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福華飯店3樓金龍廳舉辦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及109年之年終餐會及賓果摸彩活動。

3.有關本會110年元月16日(星期六)舉辦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之會議紀錄、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之會議紀錄及第三屆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及監事當選名冊,已於110年元月29日以校友會字第110001號函函請主管機關內政部備查。

4.內政部業已於110年3月10日以台內團字第1100007644號函復同意備查(如附件二)。

5.統計至110年3月31日,本會一般會員計70位,眷屬會員計5位,總計75位。

  (二)財務報告

本會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財務收支表(如附件三)。

八、討論提案

  (一)提案一(理事長提案)

 1.案由:

   本會擬於本年舉辦參訪中區會員、校友及聯誼餐敘事宜,提請討論舉辦時間及地點。

2.說明:

  (1)經秘書處統計本會中區校友共31位,南區校友共44位(如附件四)。

  (2)交通方式建議為高鐵+遊覽車接駁方式。

  (3)參加本次參訪活動之北區、南區及東區會員、校友,建議均全額補助往返高鐵票及火車票。中區校友均全額補助火車票或客運車票。

3.決議:

(1)舉辦日期為110年6月20日(星期日)。

(2)建議中午與中區校友餐敘後,出席由郭欣怡校友及吳孟翰校友於臺中國家歌劇院擔綱演奏之《巢Hideout》舞作音樂會(郭欣怡:鋼琴,吳孟翰:小提琴),觀賞門票由本會全額補助。

  (二)提案二(理事長提案)

 1.案由:

              本會章程修正案(如附件五),提請討論。

 2.說明:

  (1)修正章程中原若干條款為理事長、副理事長,另若干條款為會長、副會長之名稱不一致問題,修正後統一名稱為理事長與副理事長。

  (2)參考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第23條(如附件六)、台北市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第23條(如附件七)及中華民國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系友會章程第24條(如附件八)之相關內容,修正有關本會榮譽會長、創會理事長及榮譽理事長之設置方式及人數等相關規定。

  (3)本章程修正案,奉本次理監事會通過後,將提請明(111)年元月舉辦之本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追認同意備查。

 3.決議:

    照案通過。

  (三)提案三(理事長提案)

 1.案由:
    建立本會與母校台灣同學會及母校國際學生辦公室連繫窗口事宜。

 2.說明:

  (1)建議可行方式為依據本會章程第27條之內容,設置「母校連繫委員會」,並推舉郭欣怡會員,擔任「母校連繫委員會」之第一任主任委員。

  (2)郭欣怡學長曾就讀母校音樂系博士班,於母校深造5年期間,與母校台灣同學會及國際學生辦公室,均十分熟悉。現暫回國服務,多年來熱心本會之會務,殊為校友之楷模。

  (3)本案奉本次理監事會通過後,秘書處將徵詢郭主任委員之意見,編列必要之工作費用預算。

 3.決議:

    照案通過。

  (四)提案四(理事長提案)

 1.案由:
本屆理監事會擬延續前屆(第二屆)之作法,於理監事會或會員大會舉辦時,考量及選擇適宜之時機,併同辦理專題演講或健康講座事宜。

 2.說明:
敬請理監事提供專題演講講題及提名建議講座人選,俾利於預先安排及邀請。

 3.決議:

 建議本屆第一場專題演講,優先邀請本會榮譽會長孫震校長擔任主講人。

九、臨時動議

  (一)臨時動議一:(秘書處提案)

 1.案由:

   辦理法人變更登記案。

 2.說明:

  (1)因本校友會於104年6月成立時,除曾獲人團法之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外,亦曾辦理台北地方法院登記,依據相關規定,本會若需辦理銀行存戶中新任理事長印章之變更,除需向銀行提供主管機關內政部之法人核准變更函及理事長當選證書外,尚需提供台北地方法院之法人變更登記。

  (2)為辦理台北地方法院之法人變更,謹檢陳變更登記所需文件內容如附件九(合計10項)。

  (3)依前述規定,需請全體理監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小章,登錄於規定之格式內容(如附件十、十一、十二)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辦理法人變更登記事宜。

3.決議:

  (1)照案通過。

  (2)理監事提供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小章,僅限於本次辦理台北地方法院之法人變更登記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使用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原件及小章均發還予各理監事。

  (二)臨時動議二:(理事長提案)

 1.案由:

  推舉第二屆王繼國理事長擔任本會榮譽理事長。

 2.說明:

本會第二屆王繼國理事長於任職理事長期間,更新建置本會現有官網,推動各項會務,並鼎力策劃舉辦本會各項聯誼性活動、專題演講及健康講座等,貢獻卓著,爰推舉王繼國前理事長為本會榮譽理事長。

 3.決議:照案通過。

 

十、散會

附件1:

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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